第214章(1 / 2)

咳,江隶除外,他就没惊过。

五人入住瓦墙小院,便自然而然地融入了当地居民的生活。花似锦经常会被周围街坊的大娘们拉去聊八卦,江隶一言不发,守在家里。左凌云则会同周围的猎户一同上山打猎。

姚明洵和洛浦都是坐不住的,也最能玩到一起去,他们经常结伴去茶楼听书或者去酒楼喝酒。

几人看似无所事事,实则在悄无声息地打听消息,筛取其中对于他们有用的。

这个方法看似低效率了些实则却极为有效,不过半个月他们便找到了大部分证据的所在地。

当初长乐公主将证据抄录在碑文的后面,将其敲碎后运往潇湘,如今流落到不同人的手中。

后来,不知是何缘故,江湖上竟流传得此碑者可修的无上神功的传言,但这里的碑,得是完整的碑才行。

留言一出,碑文成了江湖上无数势力疯狂抢夺的东西,如今被江湖上最强的武林世家归家收藏。

而归家本家,就在潇湘丹阳城内,他们落脚的地方。

可还没等他们想好怎么从归家虎口夺食这件事,姚明洵便先出事了。

事情还得从姚明洵去凑热闹这件事说起。

姚明洵和洛浦同往常一样,去茶馆听书,想从其中找到一些有用的消息。

却在路上瞧见了一处气宇轩昂的小楼前,围满了人。

姚明洵生来便是个爱凑热闹的,眼睛一亮,不顾洛浦的劝阻边往人群里钻。

“诶,等等!”

洛浦的话还没说完,姚明洵便混入了人群中,不见了踪影。

洛浦:“……”

姚明洵挤到人群中央,这才得空戳了戳旁边的人,“诶诶,这位兄台,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在这干什么呢?这么热闹?”

被他戳的彪形大汉回头,一看是个小白脸,满脸不屑,“步家绣球召婿,你走吧,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,人步家可看不上你。”

姚明洵指了指自己,满脸愤懑。

他?小胳膊小腿?他那是穿衣显瘦脱衣有肉好吧!

面对匈奴,他一个能打一百个个!(bhi实际上十个)他怎么敢这么说的!

姚明洵恨得咬牙切齿,但看着彪形大汉那魁梧的身材和两人相差过大的身高,一怒之下怒了一下。

“怎么,你有意见?o_o”

“(°°)不敢…不敢哈哈…”

“那啥,大哥,没事我就先走了,打扰了…”

说完,挤着人群便往回走。

可还没等他走出去,人群突然暴动,左攘攘,右攘攘,他就跟着肉夹馍似的夹在中间跟着不停地晃动。

姚明洵的脸都要被挤变形了。

就在他绝望地想着什么时候才能停下来的时候,他感觉自己怀里好像多了个什么东西。

他定睛一看,眼珠子差点都吓出来。

只见一个红彤彤,婴儿脸蛋大小的绣球正静静地躺在自己的怀里。

姚明洵瞳孔颤抖。

世界在这一刻安静了。

等他会过神时,他已经如同小鸡一般被步家的人整个拎了起来。

那人还拎着他晃了晃。

这人莫不是傻了?

姚明洵目瞪口呆。

姚明洵发出尖锐暴鸣。

“洛小浦!你在哪里呀洛小浦!”

“救命啊洛小浦!你爷爷我清白要不…呜呜呜!”

他嘴里被塞了大白馒头,刚开始差点没给噎死。

他想把馒头吐了继续喊,却又被眼疾手快的大汉一把塞回嘴里。

“不准吐,别浪费,这是我今天没吃完的午餐。”

含着馒头的姚明洵:……我谢谢您嘞

姚明洵就这么阴差阳错地接了绣球,被“抓去”做了步家的赘婿。

听完洛浦的叙述,左凌云一拍脑袋,脑子里全是那惨不忍睹的画面。一旁的花似锦在努力憋笑。

这个朋友,有时候,还是挺不想要的。

但不想要归不想要,人还是要去捞的。

不然到时候又要某个人说忘恩负义了。

左凌云认命般地叹了口气,“洛浦,你收拾收拾,今晚跟我一起去捞人吧。”

新郎新娘双双逃婚

步府,步晖看着眼前倔强的女儿,有些头疼。

“棠棠啊,不是我说你,你今年已经十八了,是个大姑娘了,于情于理都应该嫁人了…”

步之棠嘴一撇,眼里一股犟劲儿,“爹,无论你说什么,我都不嫁!”

“是啊,爹知道你不想嫁,我也舍不得把你嫁出去。所以我这不是招婿让别人嫁给你么。”

步之棠:?

“爹你在说什么歪理。”

步晖不自在地‘咳’了一声,“我知道你对习武的大块头不感兴趣,所以我专门给你找了一个皮相绝佳的小白脸。放心吧棠棠,保证你看了第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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